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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當日口頭訂房:僅將訂房保留至下午2點,若房客無法於2點以前抵達。將不予保留。若房客要
求保留至下午或晚上,房客須於一小時內使用ATM轉帳訂金。否則以現場房客優先。
2.訂金問題:
(A)
若個人因素無法前來,最晚於住宿日前一天中午12點以前來電延期。其訂金可保留
3個月。如上述時間後來電延期,視同當日取消訂房。該訂金不予保留。
(B)
若天災因素(如颱風、地震)無法前來,其訂金可以無條件退回。但最晚須於住宿
日當日提出。若已進住之房客欲提前退房者,房租可全額退回。
(C)
若住宿當日房客已付訂金,若雙方無法取得聯繫。主人僅將房間保留至下午
5 點。
若主人已將房間轉租他人而訂房房客已到達時,主人需協助房客安排住宿事宜,並
退回訂金。房客需對於所安排之住宿無異議,房客亦可自行處理。
(D)
房客為住宿
2晚並已繳清房租,因個人因素欲提前退房者(前一天提出),該房租
將全額保留。若當日提出則不保留。(颱風不限此項規定)
3.訂金保留:訂金保留 3個月。期限內需使用,不限本人均可使用。期限到期而未使用者,視同
放棄。主人方面最好出示一張訂金保留單給房客,作為憑據。【如附件】
4.關於加人:若於訂房前未告知人數超過,主人可要求加收加床費或清潔費。
5.攜帶寵物:未經主人同意,自行攜帶寵物,主人可拒絕房客住房。若已付訂金,將不退還訂金
。訂房前請預先詢問清楚。若主人同意攜帶寵物住宿,可加收清潔費300元。 |